I. 执行范围

滋贺县全县

II. 执行期限

令和2年4月16日至令和2年5月6日
 ※大型聚会的举办以及相关场馆的使用限制从4月23日0时起至令和2年5月6日

III. 执行内容

  1. 减少外出活动
  2. 停止聚会活动等的举办
  3. 停止使用相关场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