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紧急宣言的发布,为了支援受其影响的中小型企业的现金流,我们将建立短期事业资金的融资贷款制度。

概要

资金用途
 A. 商品采购、付款、员工工资等所需的营运资金。
 B. 在国家和县政府等发放的补助金等(※仅限于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)收款之前的应急资金。
适用对象
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中小企业等
融资贷款限额
1,000万日元
融资贷款利率
按照金融机构的规定(年2.2%以内)
信用保証
必须有保证
保证金率
年0%(全额、由县政府承担)

申请开始时间

2021年9月1日(周三)

申请机构

县制度融资贷款办理金融机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