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詢內容
對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而受到影響的人的生活支援
答案
住居確保支付(給付)金(直接付給房東的房租)
對象
離職・廢業2 年以内、或則因停業等減少收入﹑和離職等同程度狀況的人支付期間
原則上3個月(最長9個月為止)
支付額
由地方自治團體直接支付租金給房東
申請方法
住在市的人到各市公所,住在鄉鎮的人到各鄉鎮公所的社會福祉協議會申請
指南
住居確保支付(給付)金 指南
★在滋賀縣的縣營住宅舉辦暫時接受居住。
對象
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被解雇等原因,而不得已退房的人
入居期間
最長一年間
申請方法
請打電話至縣廳土木交通部住宅課 (℡ 077-528-4234)
其他、生活困難的人,請跟居處的市町福祉課或社會福祉事務所商談!
諮詢內容
租用住宅
答案
想租用房屋或公寓時,請到房地產(不動產)商商談。
新訂租用住房合同時所需的經費如下
押金
給房東收存以擔保每月的房租,退房時會退還。但如有未付的房租,或因住房損壞需要修理,就將從押金中扣除,其結余退還。酬謝金
付與房東的一次性費用,不退還。報酬(手續費)
如有房地產商的仲介,一般需付一個月房租的手續費。諮詢內容
尋找住宅。
答案
除了縣營住宅和市營住宅外,還有私營住宅。關於市營住宅請向市町公所詢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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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營住宅 滋賀縣營住宅管理中心
℡ 077-510-1500
℡ 077-510-1501 (外國人專用) - 滋賀安心租賃支援事業
- 日本租賃住宅管理協會
日本賃貸住宅管理協会 English - UR租賃住宅
- VILLAGE HOUSE (ENG, POR)
- 大東建託(多種語言 Multilingual)